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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網·獨家報道】又有多家保險公司的銷售違規行為12日被曝光。與之前幾次不同的是,保監會首次將處罰警告升級到保險公司高管的個人利益層面。保監會指出,因業務違規導致公司償付能力不足的,將限制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獎勵。
據查,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銷售“常無憂日?醋o(B款)個人護理保險”時,違反保監會有關產品的監管規定,在備案產品內容之外,以“滿期客戶忠誠獎”的名義給客戶附加利益;瑞福德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銷售“福滿堂”健康護理服務計劃時,違反保監會有關產品的監管規定,在備案產品內容之外,以“健康體檢金”名義給客戶附加利益;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銷售“陽光普照兩全保險(分紅型)”時,違反保監會有關壽險公司贈送保險的規定,違規向客戶贈送保額,事實上擅自改變條款費率。
保監會稱,從公司角度看,上述業務內含價值低,擴大了保險責任,存在較嚴重的利差損,大量銷售此類產品可能造成公司財務虧損,并引發償付能力下降或不足,在滿期集中給付時還可能帶來較大的現金流風險。從行業發展角度看,這些做法破壞了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影響了行業形象,違背了壽險經營規律,并有可能引發潛在的金融風險。
保監會主席吳定富在上月底的全國保險監管工作會議上強調,保險業要切實規范保險市場秩序,加大違法違規行為處罰力度,加強對保險公司法人機構的監管,確保2009年在規范保險市場秩序上見新成效。
保監會此次對違規行為通報指出,嚴肅處理的方式,包括對違規公司主要負責人進行監管談話,對公司下發監管函,責令停止違規業務,進行整改,并對有關責任人嚴肅處理等。對因此類業務導致公司償付能力不足的,還按照《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對公司采取了責令增加資本金,限制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獎勵,限制公司增設分支機構、限制公司業務范圍等監管措施。(新民網 卜春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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