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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丁冰 北京報道
保監會日前出臺《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辦法》,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
《辦法》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將保監會的政府信息分為三類:主動對外公開的信息。對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原則上在其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依申請公開的信息,原則上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答復;不得公開的政府信息。
《辦法》提出建立五項保障制度: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社會評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定期對保監會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考核、評議;二是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和監察部門負責對信息公開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三是保監會和各保監局定期公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四是當事人認為保監會不依法履行公開義務的,可以舉報;五是當事人認為保監會在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