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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經記者 趙怡原 發自上海
由于超業務范圍從事保險經營活動,昨天,中國保監會對民生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處罰,責令其退還收取的保險費,并處以10萬元罰款。
保監會在處罰書中指出,2007年1月,盤錦民生廣源保險代理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曉玲以業務商洽函的形式向民生人壽聯辦保險代理公司項目管理組提出,將遼寧遼河油田廣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車輛的車座險換成民生旅客綜合意外險。經民生人壽聯辦項目組、業管部、精算部同意并確認,變更《民生旅客綜合意外傷害保險條款》投保范圍、保險責任、費率、投保規則,由民生人壽下屬分支機構遼寧分公司于2007年2月7日承保該業務。累計承保車輛87輛,收取保險費2.83萬元。
保監會指出,由于民生人壽批準下屬分支機構遼寧分公司以旅客意外險承保車上人員責任險,其性質屬于超業務范圍從事保險經營活動,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九十二條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143條規定,保監會決定責令該公司改正、退還收取的保險費,并對其處以1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