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胡瓊 發自北京
日前,青海保監局聯合青海省公安廳下發 《關于防范和打擊制售假保險單證違法犯罪行為的通知》(下稱《通知》),統一安排部署防范打擊各類制售假交強險和航意險保單的違法犯罪行為。
《通知》要求,各保險公司對發現的假保險單證或可疑線索,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移送或報案,公安機關受理后應立即進行調查、甄別,堅決追查假單來源,對涉嫌違法犯罪的單位或個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并要求各保險公司要加強內控管理和對營銷員的管控工作,防止單證被不法分子利用或出現內部員工參與制售假保單。
青海保監局新聞發言人董麗娟對記者表示,所謂“假保單”指不是由保險公司出具的,不具備真實的風險承擔責任的虛假保單。
據了解,經青海保監局調查發現,中國民航實業開發總公司蘭州公司西寧營業部(陽光機票)在未取得青海保監局核準頒發的 《保險兼業代理許可證》的情況下,向社會公眾代為銷售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產品,其銷售的保單為虛假保單。
“這種假保單一般是由機票代售點以‘會員保障卡’等名義銷售,并未使用被保人的姓名及有效身份證號碼,而是以航班號代替,所出具的也是與保險公司無關的憑證,這是違法的,不能給消費者提供任何保險保障。”董麗娟表示。
董麗娟提醒消費者,購買機票時一定要看單位是否有保險業代理許可證,還要注意證件是否過了3年的有效期。在拿到保單后,要確認保單上是否有保險公司的印章,并可通過撥打保險公司客服電話查詢保單的真偽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