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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閻 岳
海通證券增發限售股的解禁,引發了軒然大波,深陷其中的保險機構更是成為媒體、市場乃至監管層注意的對象。
面對海通證券的瘋狂下跌,保險機構該做何種選擇呢?這個答案不僅投資者、市場關注,投保者也在盯著保險公司的一舉一動。
先把這個問題放一放,還是先回過頭來看看保險機構是如何陷入海通證券增發解禁潮的。
從各方披露的情況看,直接或間接持有海通證券增發股的保險機構大概有七家,占其增發總盤子的40%。
此前,海通證券公布的增發信息顯示,太平洋、華泰和泰康三家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分別認購持有8000萬股、1.3億股、8000萬股,成本價格為35.88元/股,太平洋的解禁時間為12月21日,后兩家為11月21日。在海通證券2008年年中推出分紅配股方案后,三家公司持股數增至5.8億股,成本價降至17.9元/股。
據測算,保險機構持有海通證券股份在11月21日解禁了4.2億股,目前已經拋售的數量約為2億股,占比47%,接近半數險資已經脫手海通證券,但其合計損失超過了18億元。就在12月21日,太平洋的1.6億股也將獲得解禁。
在這些保險機構中,有三家中小保險公司通過華泰資產管理公司的產品,參與了海通的增發。而在泰康資產管理公司認購的8000萬股中,也有另一家中小保險公司通過傳統保險產品賬戶認購了14萬股。
保險資金抱團海通證券“取暖”的想法昭然若揭。然而,讓它們沒想到的是,抱著的不是“暖手”,而是荊棘。現在擺在它們面前的只有兩條路:拋抑或不拋。
拋的理由很充分,就是要保證保險機構具備足夠的償付力。這些都是中小保險公司。
于今年9月1日施行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中明確規定,保險公司應當具有與其風險和業務規模相適應的資本,確保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如果保險公司發生重大投資損失對償付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事項的,應當自該事項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保監會報告。
據悉,一家中小保險機構因投資海通證券及大規模發售投資型保險產品等問題,已陷入償付能力不足的窘境,同時該公司已被監管層納入了特別監測范圍。
像這樣的公司,最簡單的辦法就是等待海通證券出現反彈,然后在市場上進行拋售,以實現減少實際虧損達標償付能力的需要。這樣的保險機構是堅定的拋售者。
保險機構不拋售海通證券的原因也并不牽強。以自有資金參與海通證券增發的保險機構很坦然,它們認為海通值得長期投資,對暫時的虧損并不在意。
當然了,參加定向增發的保險機構也并不都是由完全的自有資金參與,部分公司通過信托計劃等方式認購,因此公司自身的虧損幅度有限。但是,一旦賣出股票,就意味著浮虧已經變為實虧。所以,這類沒有償付能力之憂的保險機構選擇堅持,以不變應萬變。
然而,無論是拋與不拋海通證券的增發解禁股,保險機構都要認真的進行反思:未來的投資之路該怎么走,投資組合該怎樣進行設定,才能實現保值增值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