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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輕易聽信街邊保險推銷者虛報的高收益買了產品,一旦過了猶豫期,保險公司將扣除初始費用
理財周報記者 湯雅婷/文
除銀保打著“理財”旗號賣保險產品之外,別的渠道是否也有銷售陷阱?郵代、電話電視銷售、手機銷售、網上保險超市……面對形形色色的保險銷售方式,消費者怎樣才能“擦亮眼睛”,做出正確的選擇?理財周報記者帶著這些問題,親臨各保險銷售渠道銷售現場展開調查。
街邊攤賣保險:
宣傳資料多被隨意篡改,虛報收益
理財周報記者在北京某地鐵站發(fā)現,一位姓王的先生擺起賣保險的“小攤”,不少群眾駐足咨詢。他主推的是新華“幸福年年”分紅保險,宣傳資料上是一個簡單的保險案例演示:以15歲女孩為例,年繳1.5萬元,60歲前每兩年領取一筆錢。記者詢問領的錢是怎么來的,他說:“就相當于利息,此外還有分紅,像今年的情況,別的公司都分不出紅利,但我們公司照樣分很多。”
理財周報記者指著演示表格中的分紅數額詢問王先生:“能確保拿到這么多錢么?”他給予了肯定的回答。隨后,他拿出一份彩印的“保險計劃書”對記者說:“這個是合同,簽了就保證拿到收益,而且產品很快就停賣了。”
理財周報記者通過王先生的業(yè)務號碼和新華人壽的投訴電話查詢得知,他是今年8月份加入新華人壽的,還未取得保險代理人的資格證書。但記者注意到,王的名片上赫然印著“中華人民共和國保監(jiān)會資格認證壽險代理人、高級客戶經理、高級理財顧問”。記者又聯系了王先生的上級主管陳女士,她表示“因為我的業(yè)務跑不過來,就讓新人出去鍛煉,推銷產品并收集客戶資料,我再通過郵件和電話與客戶溝通”。
理財周報記者就這一現象,采訪了某大型保險公司分公司總經理陳先生。他說,記者采訪中拿到的宣傳資料應該是代理人私印的宣傳單張。“許多銷售人員會自行印刷一些宣傳單張,不但簡陋,而且往往會根據銷售需要隨意編寫甚至篡改上面的內容。”陳先生還提醒道,“這些宣傳資料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客戶若輕信此類宣傳,很容易上當受騙。”
陳先生還進一步指出,“有的代理人存在夸大收益率的現象。比如說分紅險,一般宣傳資料上提供的個人賬戶價值利益演示,是根據保監(jiān)會規(guī)定,按照低、中、高三種結算利率給出的,低結算利率代表保證收益,中高檔結算利率也是有規(guī)定的。但有的銷售人員為提高銀保產品的誘惑力,只提供高結算利率下的利益演示,或者自己定一個結算利率。”
理財周報記者要特別提醒消費者的是,如果輕易聽信街邊保險推銷者虛報的高收益買了產品,一旦過了猶豫期,保險公司將扣除初始費用。對此,陳先生表示,“保險產品在購買時有初始費用,尤其是萬能險,它的結算利率都是基于扣除初始費用后來計算的。因此客戶獲得的收益絕非繳納的保費與結算利率的乘積。”
電話銷售:僅憑“錄音”劃走保費,出現糾紛取證難
北京的趙先生向理財周報記者投訴,今年10月份接到自稱某銀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員的電話,向其銷售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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