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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鑒印度經驗 農村小額人身險試點問路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5日 03:20 21世紀經濟報道
本報記者 張建 在中國保監會上月下發的《農村小額人身保險試點方案》(下稱“試點方案”)中,印度、孟加拉和菲律賓的經驗被特別提及。 “印度、孟加拉國和菲律賓等發展中國家,根據其農村人口缺乏保險保障的實際情況,以多種形式在農村地區引入小額保險業務,取得了較快發展,成為解決農村人口保障的一種有效手段。”方案稱。 印度通過哪些形式成功推廣農村小額保險?近日,記者就此專訪了西南財經大學保險與社會保障中心主任林義。林稱,基于國情,處于探索初期的中國或將進入印度式小額保險市場推廣期,印度經驗值得借鑒。 《21世紀》:請你具體介紹一下印度農村小額保險的發展情況。 林義:到2005年,印度已建立起小額保險計劃43個,覆蓋520萬農村人口,并以50%的速度遞增。其中,超過10萬人的計劃有6個,超過100萬人的小額保險計劃有兩個。 由印度Tata集團與美國國際集團(AIG)合資組建的Tata AIG人壽保險公司開發的小額保險產品,在小額保險市場上發揮了重要作用。另一類小額保險計劃,是由保險機構與印度非正規部門婦女聯合組織SEWA(Self-Employed Women's Association)合作推出的小額醫療保險計劃。在獲得政府資金支付的條件下,SEWA為會員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險保障,較有特色。 《21世紀》:印度促進農村小額保險的措施主要有哪些? 林義:一是強制性規定保險公司的農村業務必須達到一定的規模。印度保險管理與發展委員會(IRDA)2000年頒布的條例規定,所有農村地區展務的保險公司必須達到幾個條件。財產保險公司其展業的第1年,農村業務保費必須達到其總保費的2%,第二年3%,第三年及以后年份5%;壽險公司展業的第1年,其農村業務新保單數量必須達到總保單數的7%,第2年9%,第3年12%,第4年14%,第5年16%。此外,壽險公司對城鄉低收入群體開展業務,在1-5年內,還必須完成5000份至25000份的保單數量。 二是對農村小額保險提供稅收減免和補貼。如印度政府向印度人壽保險公司投入10億盧比,以補貼壽險公司的超額賠付額。 三是保險公司與農村基層金融機構(特別是小額信貸機構)及社區組織緊密合作,以降低成本。在印度40多個小額保險計劃中,有17個與小額信貸機構合作,另有10多個與非指定機構合作,并與農村發展機構及社區組織、非政府組織等建立起合作關系,通過它們的社會網絡聯系將保險業務拓展到農村。 《21世紀》:中國與印度相比有什么優勢或劣勢,應該如何借鑒印度的經驗? 林義:和印度相比,中國農村金融力量很薄弱,這就制約了農村小額保險和農村小額信貸機構合作的可能性。中國也沒有強制性規定保險公司農村小額保險在業務總量中的比例。 印度重視保險公司與基層社區組織的經驗特別值得中國借鑒,同時在中國要利用好家族、家庭文化。四川廣元就出現了社保機構鼓勵進城農民工為在農村的父母投保的經驗。農村小額保險營銷中,要重視那些在家族中有影響力的人,保險公司可對其提供一定培訓,利用他們的力量展業。但這要求監管部門探索出有效的監管辦法,避免道德風險和監管風險。 《21世紀》:確保農村小額保險試點成功推進的關鍵是什么? 林義:關鍵是確保商業上的可持續發展性,讓保險公司能保持一定的盈利。 首先,保險公司要認識到農村市場的特殊性,保單要盡可能通俗易懂,理賠要及時到位。農村小額保險是一個微利項目,要薄利多銷。同時,涉農保險一般盈利性較差,政府的支持顯得格外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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