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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交強險2月1日施行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2日 00:46 金融時報
本報北京1月11日訊 記者張蘭報道 中國保監會今天公布了交強險責任限額調整方案,同時批準了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上報的交強險費率方案。按照調整后的方案,新的交強險責任限額從原來的60000元大幅提升至122000元,家庭用車(6座以下)的基礎費率由1050元降至950元,新方案將于2008年2月1日零時起正式實行。 根據新的交強險責任限額調整方案,當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時,死亡傷殘、醫療費用和財產損失的賠償限額分別為110000元、10000元和2000元;而當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時,上述限額分別為11000元、1000元和100元。此外,在日前保監會批準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上報的交強險費率方案中,新的交強險費率方案對《交強險基礎費率表》42個車型中的16個進行費率下調,下調幅度從5%至39%不等,下調的平均幅度為10%左右。 對于新舊方案適用的時間界限問題,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截至2008年2月1日零時保險期間尚未結束的交強險保單,在2008年2月1日零時后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責任限額執行;對在2008年2月1日零時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責任限額執行。 據了解,為強化對交強險業務的管理,保監會日前專門下發了《關于加強交強險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其中,為簡化交強險無責任方的理賠手續,提高理賠效率,《通知》要求各保險公司從2008年2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實施交強險無責財產賠付簡化處理機制,同時加大對交強險各項成本的管控力度,切實減輕投保人的負擔并完善交強險的信息披露制度。《通知》同時要求各地保監局加強對轄區內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交強險數據真實性的監管力度,重點檢查交強險費用水平偏高的分支機構并嚴肅處理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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