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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保案迭現 保監會嚴堵假保單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3日 11:08 二十一世紀經濟報道
2008年的第一個工作日,保監會即下發《關于防范利用保險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各保險公司強化內控,提高風險防范能力,并在接到通知后開展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糾,在2008年2月29日前將結果報送保監會。 《通知》中稱,個別地區出現了一些利用保險公司管理漏洞實施犯罪的案件,主要表現為私刻保險公司印章、制作并銷售假保單;利用或偽造保險公司重要單據銷售假保單;以承諾高額回報為誘餌采取“打白條“和出具公司收據的方式騙取錢財。 《通知》;的出臺,與2007年下半年一些保險公司集中暴露出的多起騙保案件不無關系。比如,2007年以來,中國人壽全國系統內超過100萬元的案件已達到6起,這些案件所在地負責人曾在2007年國慶節前后前往北京總部就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匯報。 涉案金額最大的湖南宜章縣營銷員劉曉曼目前已交由司法機關處理。據《南方周末》報道,劉利用假保單、假收據、私自承諾高比例回報等手段銷售“國壽鴻鑫兩全保險(分紅型)”,其累計騙保金額達到1500萬元。 廣西當地媒體亦報道,國壽廣西南寧平果支公司職員黃小紅則利用電腦系統的漏洞,以財務“沖正“的手段反復冒領保險滿期金,在2003年5月14日至2005年8月3日期間,“滿期金“被人重復領取的次數高達919筆,國壽平果支公司被冒領的保險金共122.8萬多元。 “每家保險公司都會制定內部控制的流程和制度,但在執行過程中卻總會被內部人員鉆了空子,尤其對于成立時間長、分支機構多的大公司更難管控到三、四級機構。“一壽險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稱,上述種種原因導致的案件在一些保險公司發生,主要由公司內控疏漏造成。 對此,《通知》要求,加強空白有價單證和印章管理,制定保險單證防偽措施,要妥善保管各項業務、財務單證和印章,確保在單證印制、保管、發放、領用、核銷等重要環節實行嚴格的風險隔離和控制,繼續采取有效措施對已停止使用的空白單證和作廢印章進行徹底清理。 而對于各監管派出機構,要求各保監局加大市場行為規范力度,對于市場上出現的苗頭性問題和重要情況及時總結報告,加強對業務財務風險控制的定期檢查,強化公司對銷售人員的管控責任,對管控不力的公司要追究高級管理人員責任,嚴肅處理。 “我們已經著手進行2003年以來的業務和財務單證核對工作,找出其中丟失的財務收據和單證不符案件。“ 一大型壽險公司北京分公司業管部負責人說,這是一個大工程,特別是對于已離司的人員,如發現問題很難確定查處對象。(孫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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