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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額提高不等于漲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1日 07:40 四川在線-華西都市報
記者獲悉,中國保監會擬將交強險責任限額由現行6萬元提高1倍至12萬元。責任限額提高,并不等于交強險要漲價,這是兩件不同的事。 所謂交強險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在保險期間(通常為1年)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責任限額越高,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獲得的保障程度就越高。提高責任限額符合民生訴求,體現了以人為本。 根據保監會初定方案,交強險責任限額提高1倍的情況下各分項限額具體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8000元和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只按10%計算。 保監會測算,如果交強險死亡傷殘責任限額確定為11萬元,則93%的交通事故人傷案件可以在限額內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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