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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公司應慎重推薦高風險投資組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3日 01:5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保險公司養老保險業務管理辦法》是我國保險業第一部專門規范養老保險業務的部門規章,對于促進養老保險專業化發展、推動產品創新、規范市場行為、保護被保險人和受益人權益、改善外部環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掇k法》將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報記者 盧曉平 “養老保險將最大限度地保障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同時鼓勵保險公司發揮專業優勢,努力加強產品創新和經營管理創新! 昨日,中國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負責人就新頒布的《保險公司養老保險業務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回答了記者提問。 近年來,我國商業養老保險覆蓋人群逐步擴大,業務規模迅速增長。2001年以來年均增長速度為15%,2006年實現保費收入626億元,已積累養老保險基金2000多億元。 截至目前,有51家壽險公司開展了養老保險業務,其中太平養老、平安養老、中國人壽養老、長江養老、泰康養老等5家專業公司先后開業,形成多種主體共同經營養老保險的局面。養老保險業務,包括個人和團體養老年金保險業務和企業年金管理業務。 記者獲悉,市場關注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批準的第二批企業年金資格已經過專家委員會的審批。隨著《辦法》的頒布,距離正式執照發放已經不遠。 有關負責人指出,促進養老保險業務創新發展是《辦法》的宗旨之一,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突出了以市場為導向的養老保險業務種類!掇k法》以不同的服務群體為出發點區分業務類型,并據此制定了產品管理和經營管理規范,突出了保險行業積極面向市場的業務發展理念。二是突出了對養老保險公司專業化經營的支持。養老保險公司作為專業化機構,是養老保險專業化發展模式新探索。為支持養老保險公司的發展,《辦法》在嚴格規范其經營管理的同時,對公司在經營企業年金管理業務時,可以通過委托保險代理機構開展業務,通過銷售模式創新支持養老保險公司開展企業年金管理業務。三是突出了養老保險產品的年金化領取!掇k法》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含有終身年金領取方式的個人養老保險產品,這樣可以充分發揮保險業的精算技術優勢和經營管理優勢,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提供伴隨終身的老年收入,真正實現養老保險的養老保障目的。四是突出了客戶為中心的經營模式!掇k法》規定對同一投保團體在不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成員,保險公司可以統一承保團體養老保險,為客戶的投保提供了極大的方便。 為更好地促進保險業參與企業年金管理業務,《辦法》做了以下規定:《辦法》規定保險公司在企業年金受益人選擇投資方式時,保險公司應以書面形式明確投資風險,并規定在達到國家退休年齡的前5年,受益人自愿選擇高風險投資組合!掇k法》強調保險公司開展企業年金管理業務須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資格認定后,開展企業年金基金的受托管理、賬戶管理、投資管理等有關業務。《辦法》規定,養老保險公司可以不設分支機構在全國開展業務,且可以通過委托代理形式銷售企業年金。 重視保護消費者利益 有關負責人強調,養老保險產品兼具保障和投資功能,具有周期長、專業性強、運行流程復雜等特點,作為普通的消費者難以全面理解!掇k法》在產品管理、經營管理等方面突出了對消費者的保護。 《辦法》明確了團體養老年金保險的權益歸屬,保護個人權益。《辦法》提出了團體養老年金保險權益歸屬的概念,要求在合同中應當明確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各自繳費部分的權益歸屬,被保險人繳費部分的權益應當完全歸屬其本人;被保險人在離職時,有權申請提取該被保險人的全部或者部分已歸屬權益;并且要求團體養老年金保險合同設置公共賬戶的,被保險人繳費部分的權益不得計入公共賬戶。 同時,重視控制投資選擇的風險,確保養老保險資金的安全性并兼顧收益!掇k法》規定,對于投保人或受益人具有投資選擇權的養老保險產品,在合同約定開始領取的前5年內,保險公司不得向其推薦高風險投資組合;如果個人自愿并堅持選擇高風險投資組合的,保險公司應向其書面提示投資風險,投保人或受益人應在高風險投資組合提示書上簽字確認。另外,鼓勵年金領取,真正實現養老的目的。(盧曉平) 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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