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險資海外投資將開閘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5日 09:13 金羊網-新快報
《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將于近期出臺 新快報訊 (記者 張瀟)在銀行系QDII松綁之后,保險資金海外投資的“閘門”即將打開。據悉,《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近期出臺,“保險機構可以運用自有外匯資金和通過購匯取得的外匯資金進行境外投資,投資范圍擴大到股票、股權、股票型基金等領域”成為關注焦點。 保險QDII投資范圍擴大 早在《辦法》制定之初,中國保監會主席助理袁力就曾表示,《辦法》主要是配合去年國務院允許金融機構資金到境外投資的政策,跟中國銀監會制定中的有關擴大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投資境外市場范圍的辦法類似。不久前,銀監會正式宣布放寬銀行系QDII的投資渠道,標志著其可以正式投資境外股票,無疑也給保險資金的“出海”上緊了發條。 據介紹,在2004年保監會曾發布了《保險外匯資金境外運用管理暫行辦法》。其中實施細則允許保險公司用自有外匯資金投資海外股票市場,但不涉及人民幣購匯投資。目前保險業自有外匯資金主要投資于H股IPO、中國政府在海外發行的債券以及美國政府債券。 直到去年底,征求意見稿出臺,進一步擴大了保險資金投資渠道。根據征求意見稿,保險機構可以運用自有外匯資金和通過購匯取得的外匯資金進行境外投資。而且,投資范圍除貨幣市場工具和固定收益產品之外,還包括股票、股權、股票型基金等權益類產品。 在向業界征求意見的同時,保監會也已經批準10多家保險公司的購匯投資額度試點,國壽、人保、泰康等多家保險公司獲批購匯投資中行、工行、招行等的H股。業內稱之為“保險QDII”的嘗試。 3000億險資可出海投資 在《辦法》征求意見稿中,規定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總額不得超過上年末總資產的15%,具體投資比例將施行分類管理。由此計算,到2006年末保險業總資產達1.97萬億元,15%的比例意味著將有3000億元保險資金可以“出海”尋找投資渠道。保險機構還可授權受托人運用遠期、掉期、期權、期貨等金融衍生產品,進行風險對沖管理。不過,金融衍生產品只能用于規避投資風險,不得用于投機或者放大交易。 對于投資地域方面,《辦法》規定保險資金應當投資全球成熟資本市場,配置主要國家或地區的貨幣,且信用評級在國際公認評級機構評定A級或者相當于A級以上。 (敏華/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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