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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指交強險每年有400億元暴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5日 01:01 中國經濟周刊
以“不盈利,不虧損”為設立原則的“交強險”在實施不足一年之后,正遭遇聲討其“暴利”的疾風暴雨。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許浩 5月8日,孫勇再次向保監會提起行政復議申請,這已經是他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下稱“交強險”)問題第三次向保監會“發難”了,炮轟的對象是交強險的“中介代理制度”。 孫勇,北京首信律師事務所律師,主要從事保險和人身權利兩個領域的研究。此前的4月6日,他向保監會提交了一份“撤銷交強險賠償限額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指責交強險每年有400億元的“暴利”。 在被保監會以其申請復議所針對的行為“不屬于具體行政行為”不予受理之后,4月27日,孫勇將保監會告上了法庭,請求判決撤銷保監會不予受理的決定書。按照法律規定,法院將在7日內答復是否受理。 “交強險關系到公眾利益,即使保監會和法院都不受理,我也不會輕易放棄,還將繼續向全國人大及其它政府管理部門反映。” 孫勇告訴《中國經濟周刊》。 從去年7月1日才開始正式實施的交強險,是我國正式推行的第一個法定強制保險,但實施不足一年,卻接連遭遇“暴利”、“信息不透明”的討伐。 交強險每年400億元“暴利”? 交強險有著全國統一的費率和責任限額,并確立了“不盈利、不虧損”的原則。按照交強險條例第八條規定,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5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8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該條例的費率表顯示,交強險的費率為120元~5660元,平均在1000元以上。 孫勇認為,目前我國機動車保有量已達1.48億,按保守數字1億計算,只要投保率達到80%,每年交強險的保費收入就能達到800億元。而根據公安部公布的交通事故統計,賠付額最高每年也只有177億元左右。余下的620多億元,扣除稅金、管理費、手續費(合計不會超過200億元)后,還會有400多億元的結余。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賠付限額過低,不僅無法保證受害人的救治和賠償,而且存在‘暴利’之嫌。”孫勇對《中國經濟周刊》說。4月6日,他向保監會提起申請“撤銷交強險賠償限額規定”的行政復議,被拒絕受理,后又將保監會告上了法庭。 5月8日,孫勇又將矛頭指向交強險“中介代理制度”,請求保監會撤銷《關于加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管理的通知》第三條第(六)項的規定,即“保險公司應選擇經保險監管部門核準的中介機構開展交強險業務;……手續費比例每單不得高于4%;中介業務手續費必須嚴格按有關規定支付。” 孫勇認為,據此規定,如果按交強險每年保費收入800億元計算,每年從中提取的中介手續費就在32億元以上。這還是保守數字,如果按最新機動車保有量1.48億輛計算,中介手續費應該在40億元以上。“可是據我估算,每年用于醫療費用的賠償額尚不到40億元,中介手續費竟與醫療費賠償相當!而且據我調查發現,在短短的幾個月時間里,有的代理人一人就占有交強險保費十多萬元。顯然,保費收入的分配使用是極不公平的,這是在蠶食鯨吞老百姓的救命錢。” 孫勇說。 他表示,作為強制保險的交強險與一般的商業保險存在本質上的區別,根本不需要采用中介代理制度。 “交強險是車主必須購買的,有政府強有力的行政手段作為依托,保險公司只需坐等顧客上門購買即可,完全不需要像商業保險那樣使用中介代理制度,來爭奪客戶資源。”孫勇說。 他因此認定,由于交強險存在“暴利”,圍繞這塊“肥肉”已經形成了一條完整的利益鏈。 聲討聲浪 近段時間以來,聲討交強險存在“暴利”及“信息不透明”的聲音可謂不絕于耳。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中國農村保險和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庹國柱教授為我國某地區的交強險實施情況算了一筆帳。他認為,從去年7月1日到去年底的半年時間里,該地區共收取交強險保費1.2億元,賠付卻只有500多萬元。交強險費率有被高估的可能。 重慶市保監局最新公布的統計數字也顯示,自去年7月1日至今年3月底,重慶市交強險保費收入2億元,賠付金額2438萬元。今年3月份,交強險賠付率為11.7%,較汽車商業險55.7%的賠付率低了44個百分點。 兩份境外上市的保險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人保財險”)和中國平安保險公司(下稱“平安保險”)的年報,更讓學者馬紅漫得出“交強險的實施使保險公司借此脫貧”的論點。 馬紅漫撰文指出,據人保財險4月18日年報披露,該公司2006年凈保費收入為556.16億元人民幣,較2005年增加了4.2%。他認為,該項增加主要是由于去年車險凈保費快速增長,而車險保費的驟增則是交強險業務的帶動使然。平安保險的年報也顯示,2006年公司產險扭虧為盈,實現凈利潤10.48億元人民幣,比2005年增長148.3%。而此前的2004年、2005年,平安的產險連續兩年承保利潤均為負數。 此外,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易憲容還指出,現行的交強險條例和費率是依據保險公司單方面提供的數據和資料制定的,監管部門和公眾都處于信息劣勢,因而無法保證保險公司、政府、車主、第三者的利益達到平衡。他認為,作為強制性保險,交強險應該讓更多的公眾參與討論,監管方應該將交強險費率的制定過程及實施情況公開透明化,以使消費者明明白白掏錢,實實在在受益。 持類似觀點的還有北京德潤律師事務所的劉家輝律師。她認為,有關公司和部門應盡快公布各項數據,并采取聽證會等公開形式賦予投保人充分的發言權和決策參與權。只有通過公正、公平、公開的價格審議程序,才能使交強險賠償責任合法、費率合理、價格公道、責任限額合適,以符合交強險立法本意和宗旨。不僅如此,劉家輝律師還繼孫勇之后,也向保監會“出招”。 交強險還有“黑幕”? 3月20日,劉家輝在網上征集全國車主的意見,希望在得到車主授權后向保監會提出“交強險保費聽證申請”。 在劉家輝眼中,交強險主要存在“三宗罪”:無責財產賠償,使有責方獲得合法的“不當得利”;費率構成、厘定程序及決策過程不透明,使保費過高,保障過低;從交強險保費中提取救助基金加重投保人負擔等。 4月27日,在得到來自11個省、市、自治區156名車主的委托后,劉家輝向保監會遞交了交強險聽證申請書,請求召開聽證會,將交強險的費率結構及理賠數據公之于眾。 但劉家輝的行動被孫勇認為是打亂了他的計劃,為此,孫勇還特地向劉家輝發了一封電子郵件。“我誠摯地懇請她立即撤回‘交強險保費聽證申請’,以免損害公眾利益。因為在目前情況下請求聽證,將掩蓋交強險‘暴利’產生的真相,只能是使得保險行業侵犯公眾利益的做法‘合法化’。”孫勇說。 他坦承對于交強險問題‘蓄謀已久’,從交強險出臺前就已經關注此事,并為此作了大量的調查研究。“我打的是組合拳,向保監會提起行政復議和到法院起訴只是‘聲東擊西、拋磚引玉’之舉,是我全部計劃的一部分,以后還有重拳出擊,我要徹底揭開交強險費率制定存在的巨大‘黑幕’。” 孫勇透露,他從去年就已經準備好了相關證據和材料,原計劃在今年7月1日交強險實施滿一年、保監會對外公布經營情況時再提出的,沒想到劉家輝律師搶先出手了。 面對社會各屆對交強險“暴利”的質疑,保監會新聞發言人袁力4月23日表示,7月1日會對外公布經營情況,如有大幅調整將召開聽證會。 隨后的4月27日,上海保監局人士在該局一季度新聞通氣會上表示,2006年上海的交強險是虧損的。這位人士提醒,不能依據一個地區,或者某個公司的數據就認為交強險存在“暴利”。他表示,保險產品的理賠有滯后性,所以也不能簡單根據所謂賠付較低就認為交強險可能存在“暴利”。 歡迎訂閱《中國經濟周刊》,國內郵發代號2-977,國外訂閱代號:W5372,訂閱電話010-65363436,更多訂閱信息請登陸:www.ceweekl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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