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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死吃河豚也能上保險 滬上險企否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 07:59 每日經濟新聞
作者 胡金華 近日有媒體報道,有保險公司將“河豚納入娛樂場所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范圍”內,同時報道稱已有部分省份準備年內對食用河豚給予有限解禁。對此,記者從滬上相關部門了解到,目前在上海尚未就此事解禁,而多家保險公司也表示,不會將這種意外納入保險范圍。 監管部門:禁食河豚仍未解禁 隨著春季的到來,河鮮開始成為各家餐飲店的座上賓,一些不法商家開始將河豚擺上餐桌,招攬食客。記者從上海衛生監督所了解到,目前上海沒有打算放開食用河豚的限制。同時,上海工商部門也稱,農貿、肉菜市場絕對不能賣河豚,市民如發現可撥打12315舉報。 保險公司:一旦發生中毒將拒賠 對于這類意外,保險公司也表示,不會納入娛樂場所人身意外承保范圍,一旦出現意外其后果只能自付。美亞保險相關負責人對記者明確表示,該公司不承保河豚中毒。他解釋說,針對餐飲業食品安全問題,美亞目前提供兩道保障:第一道是“公眾責任險”。該險種由餐廳購買,保障范圍包括餐廳所提供的食品或者飲料引起第三方任何類型的中毒、以及第三方對該食品或者飲料的不潔或有害物質提出任何索賠。但該條款的前提條件是“被保險人(餐廳)必須是正常、合法地生產經營、并符合國家和地方的各種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據衛生部在1990年發布的《水產品衛生管理辦法》中明文規定:“河豚魚有劇毒,不得流入市場。”因此,餐廳如烹飪河豚賣給客戶,本身已違反國家規定。所以,一旦發生中毒事件,保險公司拒賠。 第二道保障是“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該險種一般由食客自己購買,但問題是“食物中毒”屬于責任免除。因為保險公司保的是不可預測、不可知的風險,而河豚有毒是人所共知的事實。所以,也不屬于保險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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