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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保險中介機構須制訂信息化管理制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 01:49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記者 盧曉平 日前,保監會發布《關于加強保險中介機構信息化建設的通知》,要求2007年10月1日起,凡是申請設立保險中介機構的單位,應當制訂信息化管理制度,具備保險中介業務和財務管理軟件,否則將按照有關保險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通知》表示,保險中介機構應以業務和財務管理軟件的建設為契機,優化業務流程和管理流程,充分發揮信息化建設的綜合效能,加強內控建設,切實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客戶服務水平,促進中介業務健康發展。 按照要求,10月1日之前設立的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在2007年10月1日前制訂 此外,為完善保險合同糾紛快速處理機制(以下簡稱“處理機制”),積極穩妥推進試點工作,充分發揮處理機制及時解決保險合同糾紛,服務廣大被保險人的作用,保監會日前發布了《關于推進保險合同糾紛快速處理機制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據悉,這一指導意見的規范內容主要包括機構建設、運行模式、受案條件、工作程序、調解的效力與執行、長效工作機制等。據保監會有關負責人介紹,該指導意見是關于推進試點工作的原則規定,各地區應當根據指導意見制定具體規定。上海、安徽和山東等先行試點地區可以繼續沿用原有運行模式,深化試點,積累實踐經驗。隨著今后處理機制試點工作的進一步深入,保監會還將逐步完善規范處理機制的制度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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