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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中介如遭調查可能被勒令停業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6日 02:30 新聞晨報
□記者周凱 晨報訊保監會昨天宣布,將對代理、經紀、公估這三類保險中介機構的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建議稿》明確表示,中介機構在被調查時就可能被“勒令停業”。 中介機構或者其分支機構涉嫌嚴重違反保險法律、行政法規及本規定的,經營活動存在重大風險的,或者不能正常開展業務活動的,在被調查期間,中國保監會有權責令其停止開展新業務或者停止部分或者全部業務。 相關機構在開展保險代理業務過程中,不得有下列欺騙保險公司、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行為,包括:隱瞞或者虛構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阻礙投保人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者誘導其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虛構保險代理業務,套取手續費;未受委托或者超出受托范圍,損害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合法權益等。 而如果違反上述情形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中國保監會責令改正,處以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對該機構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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