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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臺保險營銷員執業信息管理規定記錄誠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 03:58 第一財經日報
陳天翔 上海市保險營銷員個人執業信用信息系統自2004年7月1日建立以來,取得了不錯的行業公共效益與社會效益,《第一財經日報》于昨日從上海保監局了解到,該監管局和上海市保險同業公會日前出臺了《上海市保險營銷員個人執業信用信息系統管理暫行規定》(下稱《暫行規定》)。 據了解,《暫行規定》明確了保險營銷員個人執業信用信息系統建設的目的原則,規定了相關各方在保險營銷員個人執業信用信息的采集、系統維護及使用中的權利義務,異議信息的處理流程等內容,具有較強的指導性和操作性。 本報記者了解到,《暫行規定》稱,保險營銷員個人執業信用信息應包括保險營銷員基本信息,保險營銷員在行業內的轉司記錄信息,以及保險營銷員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被保險機構、保險監管部門或行業組織內部通報處理的不良信用等多種信息。 另外,《暫行規定》也要求保險機構只有在獲得保險營銷員合法授權的條件下,才能負責向服務機構提供保險營銷員個人執業信用信息,同時,保險機構在向服務機構提供保險營銷員個人執業信用信息時,應當審慎操作和校對,避免產生法律糾紛;保險機構、服務機構不得以騙取、竊取、賄賂、利誘、脅迫、利用計算機網絡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采集個人執業信用信息。 更多精彩內容請瀏覽第一財經的網站:www.china-cbn.com 中國首選,價值之選!歡迎訂閱第一財經日報! 訂閱電話:021—52132511(上海)10—58685866(北京)020—83731031(廣州)0755—82416077(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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