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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駕車出游交強險須隨行 租車也要攜帶保單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 08:54 大洋網-廣州日報
隨著國慶黃金周的漸行漸近,交強險投保大限也將如期而至。本報記者貼心提醒,從10月1日起,市民在高高興興駕車出游途中,千萬要記住在車上粘貼交強險保險標志,7月1日前投保商業三者險,則要記住將保單隨車攜帶。因為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從10月1日起,沒有攜帶商業三者險保單或粘貼交強險保險標志的車輛,將被公安交通部門扣車并處以罰款。 私家車: 未投保最低罰2100元 截至9月30日,《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全面實施將滿三個月的過渡期。根據規定,10月1日起,交警在處罰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時,都將查驗車輛的交強險標志,未辦理交強險、未粘貼交強險標志、粘貼假標志都將受到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如果車主沒有購買交強險,交警將先扣車、責令補辦保險,并處以相當于最低保費兩倍的罰款,按照6座以下家用轎車1050元的保險費用計算,罰款額約為2100元。對于已辦理交強險、但未粘貼于車身的車主,交警也將扣車,直至當事人提供保險標志,還要交納最高200元的罰款。對于在今年7月1日前已經投保機動車商業三者險的車主,公安部門允許其在舊保單過期后,再辦理交強險的投保手續,但車主必須隨身攜帶保險單備查,如沒帶保單也將受到處罰。 租車出游: 也要隨車攜帶保單 針對十一許多市民要租車出游的情況,業內人士還提醒市民,在租車前,一定要查看車輛是否粘貼了交強險保險標示,如果沒有,一定要問清楚出租車公司是否在7月1日前投保了商業三者險,并索取保單隨車攜帶。“如果出租車公司沒有提供保單,一旦發生被交警扣罰的事,責任將由該公司承擔。” 本報記者提醒,避免出現被扣車和罰款的尷尬局面,尚未投保交強險的車主,最好抓緊時間投保,以免在節假日的快樂出游途中“添堵”。據了解,目前廣東省內的所有財產保險公司均有交強險銷售,不過,業內人士提醒,車主最好在同一家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和商業車險,以方便將來理賠。 摩托車: 可投保短期交強險 記者近日還了解到,為配合2007年1月1日開始在廣州市中心區的“禁摩”行動,不少保險公司已推出短期交強險,在年前將報廢摩托車可以按月投保。 據了解,日前,廣東省保監局專門就銷售短期交強險事宜對廣州市的保險公司發了文。目前,人保、平安、太平洋等多家保險公司已經推出了短期交強險。廣東省保監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凡在廣州市政府規定的禁行區域范圍內登記上牌的摩托車,如果于2006年12月31日前報廢的,或者摩托車所有人或管理人自愿提前于2006年12月31日前報廢的,在其提交報廢聲明后,可以前往保險公司辦理短期交強險。如果是年后報廢的摩托車,保險公司也可以根據情況對其銷售短期交強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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