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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將10萬民工納入醫保范圍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 08:20 經濟參考報
本報呼和浩特電 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獲悉,內蒙古逐步建立農牧民務工人員醫療保險制度,確保今年全區參加醫療保險的農牧民務工人員突破10萬人。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的統一安排,全區各地按照“保大病、保當期”的原則,只建立統籌基金,不建立個人賬戶,重點解決農牧民進城務工期間的住院醫療保障問題。大病醫療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繳納,繳費基數原則上為上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80%,繳費比例原則上不超過4.2%,具體繳納比例由所在統籌地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參加大病醫療保險的農牧民務工人員住院,按當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享受相關待遇,門診費由個人負擔。 記者 李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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