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實施近半個月 重慶出現賠付尷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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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13日 14:07 重慶晚報 | |||||||||
【作者:張彬】 交強險實施近半個月以來,一些預料之外的問題也逐漸顯現。昨日,市內財險公司透露,在處理交強險賠付時出現了尷尬——投保交強險的車輛與未投保交強險的車輛一起出事,投保交強險的車輛不一定能得到賠付。
市內財險公司稱,交強險實施近半個月,交強險賠付也逐漸出現,平均每家財險公司均接到了一兩件索賠案,金額一般不超過1000元/件。 盡管如此,在處理這些賠案時發現,交強險賠付有尷尬。如投保了交強險的A車與未投保交強險的B車相撞,由于交強險采用的是無責賠付原則,所以A車必須對B車給予賠付。而B車由于買的是商業三者險,按商業三者險的有責賠付原則,A車不一定會獲得B車的賠償。如此,雖是同一起車禍當中的受害者,可能獲得的賠償就不一樣。 市內財險公司稱,交強險賠付尷尬,主要是由交強險與商業險的賠付原則不同所致,它將在今年7月1日至明年7月1日期間存在。理由是,按交強險有關規定,明年7月1日之前一直會有車輛因商業險未到期而免買交強險。 交強險出現的這種賠付尷尬,對保險公司和受害人都不公平:保險公司方面,承保交強險的車輛出事后,要按無責賠付原則進行賠付,而對方車輛的承保公司卻按有責賠付進行賠償,所以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賠的錢可能就比未承保交強險的公司多。 交通事故受害人方面,如兩輛車都造成了人員傷亡,買了交強險的車輛,給受害人的賠付不僅在金額上更多,而且在保障范圍上更廣。未買交強險的車輛給受害人的賠付,按商業險條款操作。 市內財險公司訴苦,由于交強險面臨賠付尷尬,在處理賠付案件時非常難操作,一件案子要給事故雙方做很多工作才能擺平。 如何解決這些尷尬?市內財險公司建議,保險監管部門或保險行業協會可出臺一個地方配套政策,如將商業三者險的部分保額劃成與交強險類似的強制保額,也采用無責賠付原則進行賠付,以便和交強險對接。 對于市內保險公司的建議,市保險行業協會稱,交強險出現的這種尷尬非常復雜,處理起來也十分棘手,遺憾的是目前仍沒找到解決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