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陳天翔 發自上海
“無傷害的一般性事故出現的概率比傷亡事故出現的概率大上十倍至幾十倍。從這個角度看,出現傷亡事故只是概率極小的事件,有可能是發生上百次違規操作也不會造成一起重大事故,這就使得建筑企業產生了僥幸心理,這種‘賭徒’心理則會一直存在到重大事故的發生。”《第一財經日報》日前從浙江保監局了解到,該部門已經就規范建筑意外傷害
保險市場的有關問題與杭州市建委進行了溝通。
據了解,由于一些施工企業不重視安全,建筑意外傷害保險工作向來未能得到很好地解決,以致發生傷亡事故后出現大量的賠償糾紛。雖然近年來,建設部大力推行建筑意外傷害保險制度,但是,從各地在實施意外傷害保險的過程來看,還是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問題。例如,有的地區在執行處罰時出現了“一刀切”情況——毫無區分或區別不大地執行同一的處罰標準。另外,在保險公司這邊也存在諸多問題,目前參與該險種業務的保險公司,一般是按保險費總額的50%左右來計算經營風險和利潤,自然就會出現對死亡事故的索賠額度越低越好,而對受傷索賠則盡量不提等。同時,各地意外傷害保險費率的確定方式和標準各不相同,即使差不多規模的工程的意外傷害保險費,在各地也有非常大的差別;有的實行浮動費率,而有的地方卻未設置附加條件。上述這些問題無疑成為建筑意外傷害保險在全國推廣的障礙。
據本報記者了解,在全國范圍內,近期并非僅浙江保監局一地的保險業監管部門就規范建筑意外傷害保險市場開展工作。江西省、河南省和湖南省的相關部門近期都出臺了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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