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入股銀行細則結束征求意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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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05日 03:02 第一財經日報 | |||||||||
整體風險控制將成為政策制定方重要考慮因素 本報記者 王春霞 發自北京 隨著“國十條”的頒布,相關的執行細則也將加速出臺。日前,《第一財經日報》從保監會資金運用監管部了解到,《保險資金投資商業銀行股權試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
在下發到各個保險公司的《辦法》征求意見稿中,監管部門對可以進行銀行股權投資的保險公司有所限定。這種要求主要體現在財務指標上:總資產不得低于1500億元人民幣,在投資額度方面,保險資金投資于未上市銀行股權的總額,不得超過其上季末總資產的5%,對單一銀行的投資不得超過上季末總資產的2%。 “有些主要的指標可能會有變化,這要根據反饋上來的意見來決定。”保監會的相關人士稱,此次征求意見的對象除了保險公司之外,還包括了一些外資機構。 《辦法》征求意見稿對被投資的商業銀行也有硬性的規定:商業銀行的總資產不少于500億元人民幣,不良資產比率低于5%,資本充足率不低于8%,核心資本充足率不低于4%。另外,對銀行的不良資產撥備率以及信用評級也有相應的限制。 上述人士表示,保險資金入股銀行的額度雖然是業內普遍關心的一個問題,但并不是最重要的。“我們其實考慮更多的是對銀行方面的要求、對保險公司的要求,如何對兩者合作的整體風險的考慮。所以在細則的制定過程中,我們參考了銀監會的一系列風險監管指標,另外對中誠信、穆迪、標準普爾這些評級機構的意見也有所參考。”他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