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標準正在制訂,加大保障“治療后存活率較高的疾病”
本報今天消息 重大疾病保險“保死不保生”的形象將扭轉(zhuǎn)。今日北京傳媒報道,由中國保監(jiān)會、中國保險行業(yè)協(xié)會牽頭的重大疾病“行業(yè)標準定義”制定工作已近尾聲,30種重大疾病都有了統(tǒng)一定義和理賠標準。預計新的重疾險產(chǎn)品今年年底可上市。
重大疾病保險的定義問題一直是引發(fā)糾紛的根源。目前市面的重大疾病保險品種不下40種,不同保險公司對重大疾病的界定和理賠標準不同。記者在某公司的重疾險條款中看到,“男性早期前列腺癌”沒有被列入惡性腫瘤的理賠范圍內(nèi)。而在另一家公司的條款中,則未列入免賠范圍。
“今后,包括癌癥、重大器官移植、急性心肌梗塞等30種重大疾病都有統(tǒng)一的定義、理賠標準和理賠原則。”知情人士透露。監(jiān)管部門還擬將包括癌癥、重大器官移植、冠狀動脈、急性心肌梗塞等7到10種疾病列為核心疾病———凡是叫“重大疾病”的保險,至少要保這些疾病。
過去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理賠尺度比較嚴苛,讓人以為“保死不保生”,今后理賠尺度將略微放寬。“主要是保那些不治療危險性很高、而治療后依然有較高存活率的病。”例如過去對肝癌往往是到了晚期、末期才能得到理賠,而今后可能放寬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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