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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賠償納入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30日 02:41 重慶晨報

  本報訊(記者 王興) 6月28日,繼公布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費率后,保監會公布了其具體條款,并首次將精神賠償納入保險范疇。交強險將于7月1日正式生效。

  據我市保險業界表示,交強險的賠償限額為6萬,其中,5萬元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喪葬費等11項費用,在這些賠償費用不超過5萬的情況下,死者家屬可以
向保險公司要求精神賠償,但賠償的原則是,喪葬費以及精神賠償總額不超過5萬元。其實,這5萬元的賠償還包括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等。

  記者還了解到,交強險條款規定,6萬元保額中包含了8000元的醫療費用,主要對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7項費用進行賠償。

  保監會表示,交強險向消費者提供的是因

交通事故造成的對受害人損害賠償責任風險的基本保障。每輛機動車只需投保一份交強險,重復投保交強險無效。消費者投保交強險的渠道很多,如保險公司營業網點、客服電話、電子商務網站、代理人、銀行、
郵政
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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