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一家人中只一人有養老保險的家庭占多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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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4日 00:42 新文化報 | |||||||||
本報訊(記者 鄒智威 通訊員 劉亞軍 趙偉) 隨著社會保障制度的強化,養老保險也越來越被人們看重。記者昨日從長春市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獲悉,根據國家統計局吉林調查總隊的要求,該隊近期就養老保險問題進行了一次問卷調查。 本次調查抽取固定樣本中的50戶居民家庭。結果顯示,長春市戶均養老保險投資占參保人員收入的11%左右,家中只有一人有養老保險的家庭占家庭總數的多半。
關于“維持期盼生活水平,每月所需養老金多少為宜?”的問題,僅有5.4%的被調查者認為,每月需800元養老金;90%以上的被調查者認為養老金應超千元;8.1%的被調查者認為,每月需要2400元至2600元以上。關于“未參加養老保險的原因”的問題,66.7%的被調查者稱是因經濟條件不允許;33.7%的被調查者稱是因工作流動性較大等;對“您認為目前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還存在哪些問題?”,74%的被調查者認為,“養老金水平低”;12%的被調查者認為,“個人負擔比重過高,負擔不起”。對“以現有養老金水平,您退休后生活會是什么樣?”這一問題,54.1%的被調查者認為,退休后生活是“社會中等”水平;在完善養老保險的建議中,54%的被調查者認為應隨全社會工資水平的上升提高養老金;26%的被調查者認為,“應隨物價波動提高養老金”。 針對這些情況,城調隊建議相關部門要繼續擴大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加強基金征繳,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同時,政府應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適時調整提高養老金,使企業退休人員分享經濟和社會發展成果。特別重要的是,要采取立法約束企業,嚴格實施養老金上繳制度。此外,還應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將養老金待遇水平與繳費時間長短、繳費數額多少、退休早晚掛鉤,建立與權利義務相對應的激勵約束機制,實現養老保險制度的持續穩定運行。 此次的被調查者中,國有員工占52%,集體員工占8%,個體被雇人員占8%,離退休人員占8%,個體經營者占4%,其他人員占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