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保監會官員在廣州舉行的“第二屆中國保險代理機構年會”上透露,保監會對現行《保險代理機構管理規定》的修訂已經起草完畢,正待征求各方意見。修訂的主要內容有,考慮允許保險代理人設立“一人公司”,允許設立全國性的保險代理公司,以及允許設立保險中介集團。記者從云南保監局據悉,云南專業保險代理人也可以成立“一人公司”。
根據2006年最新公司法的規定,國家允許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就是只有1名自然人股東或者1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其注冊資本金最低要求為10萬元,但對一人公司設有嚴密的風險防范制度。參照新公司法的條款,保監會也準備放行專業保險代理人成立一人公司。相關人士表示,此舉把設立保險代理機構的準入門檻從50萬元降至更低,將鼓勵更多的專業保險代理人自我創業。
同時,保監會還計劃發放保險代理機構的全國性經營牌照,改變目前保險代理機構絕大多數囿于區域性公司的現狀。
此外,允許設立保險中介集團也在監管方的醞釀中。除了為保險公司代銷保單的代理公司之外,保險中介機構還包括為投保人提供中立意見的經紀公司,以及從事第三方定損、勘查等公證業務的公估公司。
知情人士表示,新修訂稿已經在保監會內部征求了各保監局的意見,下一步將征求保險中介及社會各界的意見,最終發布將在明年年初。 實習記者 馬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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