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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一車主騙保被判7年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15日 06:57 中國青年報

  本報訊 (記者 何春中 通訊員 孫國庭 春新) 發生交通事故后,車主因自身原因依照保險合同本不應獲得保險理賠,但該車主在偽造了一份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從保險公司獲賠10萬余元。6月14日,江蘇省淮安市楚州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陳某因犯保險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兩萬元,責令退賠全部違法所得。

  被告人陳某有一輛貨車,常年在外經營長途貨運,向保險公司投了第三者責任險,保
險金額20萬元。2002年12月的一天,經被告人允許,被告人的弟弟持學習證駕駛貨車從成都運載11噸白酒(核載4噸)回無錫,在成都至綿陽高速公路一收費站處,貨車因超載、采取制動措施不力,撞上一輛正在收費站等待繳費的轎車。該轎車前沖后致前面5輛等待繳費的汽車發生連環追尾,轎車司機被當場擠壓昏迷,所幸經及時搶救后并無大礙。

  該起事故造成各種損失15萬余元,交警部門出具的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陳云國負事故全部責任。根據被告人與保險公司關于第三者責任險保險合同的約定,保險公司對損失不予賠付。但被告人卻將“邪念”打到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在偽造了一份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將事故原因改為“違章超速”,并加蓋其私自刻的“四川省公安廳交警總隊
高速公路
支隊事故處理專用章”后,到中國人民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楚州支公司進行索賠并騙取了保險理賠金10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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