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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釋疑交強險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2日 11:26 每日新報

  新華社電5月31日,中國保監會財產保險監管部主任郭左踐就即將實施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交強險”是我國第一個法定強制保險,根據國務院3月28日頒布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自7月1日起,全國所有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輛,包括汽車、摩托車和拖拉機,都應當在3個月內前往保監會指定的保險公司上“交強險”,并在車上貼一個保
險標志。原有商業三者險尚未到期的,保單繼續有效,期滿后及時續保“交強險”。

  ■“交強險”承保公司名單很快公示哪些公司將能夠經營“交強險”呢?郭左踐說,5月30日保監會剛剛發文通知各中資產險公司申報經營資格,最終批復還有一個過程。7月1日之前,保監會將把核準經營資格的公司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

  另外,由于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時未承諾允許外資公司經營法定保險,因此“交強險”業務暫時不對外資開放。

  ■“交強險”單獨核算我國保險法規定,法定保險的條款費率應當報保監會審批,審批時遵循保護社會公眾利益和防止不正當競爭的原則。對于“交強險”,保監會一直強調其費率審批原則是“不盈利不虧損”,就是在厘定費率時保險公司應當只考慮成本因素,不設定預期利潤率。

  郭左踐解釋說,保險公司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可以通過加強管理、降低成本來實現微利,也可能由于新環境下賠付成本過高而出現虧損。但無論盈虧,均不計入公司的利潤核算,因為“交強險”與公司其他業務是分開管理、單獨核算的,公司實際上起了一個“代辦”的角色。

  按照法律規定,保監會將每年對“交強險”業務經營情況進行核查,并向社會公布;根據總體損益情況,可以要求或允許公司相應調整保險費率。也就是說,這次,“交強險”將以一個全國統一的基礎費率先做起來,對于定價產生的偏差,來年可根據這項業務所積累的經營數據進行修正。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交強險”實施后,有人預計這塊保費收入將是一個不小的數字。郭左踐說,作為強制保險,理論上應該有100%的投保率,但實際上不容樂觀,將取決于地區經濟差異以及普法執法力度等眾多因素。

  郭左踐說,“交強險”制度的設計是一套非常完整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機制。迄今世界上還沒有類似我國同時對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實行“無過錯責任”的先例。

交通事故發生后,保險公司先向受害人墊付搶救費用,超出責任限額的部分社會救助基金很快跟上,體現出“以人為本”的立法精神。

  <責任編輯:張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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