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取消境內保險公司境外再保險購匯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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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1日 18:19 財華社 | |||||||||
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出通知,調整部分保險業務外匯管理政策,從6月1日起取消境內保險公司辦理境外再保險分出業務的購匯限制。 外管局網站公布的通知稱,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局核準從事外匯再保險業務的境內保險經營機構,辦理境內保險的境外再保險分出業務時,可持分保合同、分保賬單或分保支付清單等有效憑證,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從其外匯賬戶中支付或購匯支付手續。
通知還指出,保險經營機構可以選擇以人民幣或外匯收取保費,但保險經營機構不得收取外幣現鈔。 通知并表示,境內保險經營機構或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在外匯指定銀行進行外幣與外幣間的兌換,調整其外匯資金幣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