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發通知 百萬保險營銷員下月減個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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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25日 06:50 北京娛樂信報 | |||||||||
信報訊 (記者 仇兆燕) 收入在1200元至6000元的保險營銷員將減少20%—35%的稅負。昨日,記者從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獲悉,國家稅務總局正式發布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保險營銷員取得傭金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宣布從6月1日取消對保險代理人展業成本征收個人所得稅。這也是繼2002年以來,對保險營銷員個人所得稅進行的首次調整。
過去,保險營銷員征稅方法是按照當月傭金收扣除繳納的營業稅及附加后,按照其余額扣除不超過25%的營銷費用后,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根據該《通知》,保險營銷員的傭金由展業成本和勞務報酬兩部分構成,其中展業成本所占比例暫定為40%。據介紹,展業成本將不再征收個人所得稅。而傭金中的勞務報酬部分,在扣除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后,依照稅法有關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即只對傭金收入的60%的部分扣除營業稅金及附加后征收個人所得稅。 一位資深業內人士表示,實行新的個稅稅率后,保險營銷員的稅負普遍減輕。舉例說明:一名月收入6000元傭金的保險營銷員,每月需繳納5%的營業稅和0.025%的賬戶管理費,剩余5698.5元。按照以往25%的“展業成本”,他每月應交個人所得稅683.82元。而6月1日按照40%的“展業成本”計算,他只需交523.82元的個稅,每月可少交160元。以此類推,月收入1萬元的保險營銷員,每月則可少交200多元稅。可以說,收入越高,新規實施后少交稅的絕對值越高。 “收入在1200元至6000元之間的營銷員,稅負減少比例比較大,基本在20%—35%之間;收入在6000元至20000元之間的高收入者,稅負的降低幅度相對平穩,基本都在16%左右。 ”保監會表示。 另據保監會相關負責人介紹收入在1100元以下的保險營銷員將不用交納個人所得稅。該負責人還稱,調整后營銷員收入低于1100元以下者,由于在本次調整前后,其收入減去成本和費用后均為負數,因此同樣不需繳納個人所得稅.。據悉,2005年底,我國保險營銷員總人數為147萬人;2005年保險營銷員實現保費收入占保險業總保費收入的39%左右,占壽險公司保費收入的一半以上;2005年保險營銷員人均月收入為1190元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