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營銷員個稅基數降至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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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24日 09:04 每日經濟新聞 | |||||||||
但未調整個稅免征額,業內人士視之為“有限利好” 秦曉華 每日經濟新聞 保險營銷員迎來利好。國家稅務總局昨公布通知稱,從6月起,保險營銷員的個人所得稅將有所降低。但在此調整中,保險營銷員個稅免征額并未從800元上調至1600元,因此保
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對保險營銷員減稅的原因是,“目前保險市場同業競爭激烈,保險營銷員的營銷費用有所增加,現行規定已不能使展業成本得到完全扣除。” 調整后,保險營銷員需要繳納個稅的部分從75%降至60%。以某保險營銷員每月稅前6000元的傭金收入為例,調整前稅后收入為5014.68元,調整后稅后收入增至5174.68元;而若稅前每月傭金收入為1萬元,則調整后的稅后收入可從8357.8元提高至8585.74元。中德安聯人壽的一位壽險代理人表示,與其他行業的從業者相比,保險營銷員的各項稅收負擔較重,此次調整有助于提高實際收入。上海市保險同業公會副秘書長裘星熙則認為,雖是利好,但由于目前保險營銷員的平均收入水平偏低,營銷員更關心的是,他們的個稅免征額何時能從800元提高至1600元。據悉今年1月1日起,我國決定將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項目的免征額從800元提高至1600元,但由于保險營銷員個稅征收項目屬勞務報酬,因此不在調整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