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章正義 發自深圳
經過一年多的試點,勞務工合作醫療的“布吉模式”最終升級為“深圳模式”。
《第一財經日報》昨天獲悉,《深圳市勞務工醫療保險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已于日前正式出臺。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稱“深圳市勞動局”)局長管林根表示,這
標志著全國首個勞務工醫療保險辦法正式誕生,并將在深圳全面推廣。
為解決勞務工“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深圳市勞動局2004年11月率專題調研組,到龍崗區布吉街道調研,勞務工合作醫療的“布吉模式”首次被發掘和提升。布吉當時的做法是:每人每月6.6元,由用人單位繳交,投保者的門診和住院費用在合作醫療用藥范圍內免費;轉診到上一級醫院的,按規定項目核實報銷80%;年度報銷金額累計不超過5萬元。
在對“布吉模式”進行不斷完善后,深圳隨即在全市進行試點。一年多來,參加勞務工醫療保險的企業共6524家,人數達133.8萬人。
隨著《辦法》的正式出臺,曾經的勞務工合作醫療被最終定名為“勞務工醫療保險”,將在深圳全面推廣。在19日深圳市勞動局舉辦的推廣動員大會上提出的目標是:今年,勞務工醫療保險擴面至300萬人,到2010年,其覆蓋率在深圳要超過80%。
據了解,勞務工醫療保險開始全面推廣后,覆蓋范圍將擴大到所有企業及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務工;參保者可以在綁定醫院下設的所有定點社區康復中心或社區醫療服務站就醫;同時,參保勞務工的門診和住院醫療待遇都將得到明顯提高。經調整之后,其門診費用報銷率將由現在的75%提高到79%,住院費用報銷率將由現在的35%提高到62%左右。
此外,《辦法》在企業是否參保方面的規定帶有明顯的強制色彩。《辦法》規定,企業不參保,也要承擔相應責任——“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交的勞務工醫療保險費不得補交,未繳費期間發生的住院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深圳市城鎮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辦法》的規定支付;門診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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