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實習律師黃金榮為“鐵路強制險誰管”再打官司 秦曉華每日經濟新聞[2006-04-11]
轟動一時的“火車票2%強制保險案”雖在上月暫告一段落,中國保監會卻在昨日成了被告。昨天上午,“火車票2%強制保險案”的原告黃金榮就“火車票強制保險歸誰管”,與中國保監會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展開辯論。
坐火車的人,其實已不知不覺地買了基本票價2%的“旅客意外傷害險”,最高保額一律兩萬元。這個沿用54年的強制保險規定,日前引發爭議。北京東方公益法律援助事務所實習律師黃金榮先是將北京鐵路局告上法院,同時還向保監會提出履行監管職責的要求。
日前,黃金榮訴鐵路部門侵犯公眾知情權的官司,已被二審法院駁回。昨日,黃金榮表示,為了給消費者“討個說法”,仍將官司進行到底,以“未履行保險監管職責”為由,將保險業主管部門———中國保監會告上了法庭。
據了解,去年9月,黃金榮曾向保監會遞交申請書,要求其就北京鐵路局收取鐵路旅客意外傷害保險費的行為履行監管職責。12月,保監會作出書面答復,否認北京鐵路局收取保險費的行為屬于監管范圍。隨后,黃金榮又向保監會提起行政復議,依然被否決。黃金榮遂向法院提起訴訟。
昨天,庭審辯論的焦點是,中國保監會是否具有審批、監管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的法定職責。原告黃金榮的代理律師認為,中國保監會應當對違反法律的收取強制保險行為進行調查和處罰,北京市鐵路局雖不是保險經營機構,保監會對其行為有權作出調查和處罰。
保監會則認為,鐵路旅客意外傷害保險不屬于《保險法》規定的商業保險,因而保監會并非鐵路強制保險的主管部門,對該保險不具有審批和監管的職責。昨天,北京市一中院未對此案當庭宣判,將擇日再次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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