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重疾險集體訴訟案達成和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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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05日 08:21 深圳商報 | |||||||||
業內人士透露,重疾險條款中存在的部分不合理內容正醞釀修改 【本報訊】 歷時兩月的友邦重疾險集體訴訟案,終于以庭下和解方式畫上完滿句號。記者獲悉,3日,友邦重疾險訴訟案當事人向羅湖區人民法院遞交了撤訴申請書,法院已簽收了申請書,按照常規幾天內法院將下發裁定書。
律師:訴訟目的已達到 據了解,2005年12月,一名自稱買了美國友邦重大疾病保險的人寫下網絡文章,質疑“重疾險保死不保病”。2006年1月20日,梁秀霞等6人看到該文后,以合同條款存在明顯欺詐內容為由,委托律師向友邦深圳分公司要求全額退保,并稱達不到要求,將提起集體訴訟。 記者昨日從友邦重疾案辯護律師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馬輝先生處獲悉,當事人與友邦在3月30日已簽署和解協議書,案件當事人已正式向法院遞交了撤訴申請書。 近兩個月內重疾險成為保險業爭論最多、報道最多的話題。但此案最終以和解方式結案出人意料? 對此,馬輝律師回應稱,此案訴訟目的已經實現。訴訟不是目的,合理合法的要求得以實現才是最終目的。馬輝律師聲稱,本案有兩大目的,一是公益訴訟,二是捍衛當事人利益。目前兩個目標均已實現。通過訴訟提醒了公眾重疾險中存在的問題,并引起了公眾對重疾險條款的重視。同時,本案已經引起保險監管部門的重視,保監會已就規范重疾險條款和銷售行為推出了五項舉措。友邦也已承諾將遵循已經頒布或即將頒布的適用于重疾險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并以有利于此前已經與友邦簽署重疾險合同的被保險人的利益為原則。此案當事人的利益已經得到保護。因此,再開庭已經沒有實際意義,化干戈為玉帛當是律師打官司的最高境界。 當事人的利益究竟以何種方式得到保護,由于協議的保密性質,馬輝律師未正面回應。 友邦:握手言和是很好的方式 記者日前下午撥通了美國友邦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有關負責人的電話,對方稱還未接到法院正式撤訴文件,因而不便就此做過多介紹。不過,她表示如果此案最終以握手言和方式結束,對雙方都是很好的結案方式。 深圳保險同業公會也在行動 友邦重疾案以握手言和方式結案了。但此案對保險業的影響將是深遠的。記者昨日從深圳保險監管簡報2006年第11期中獲悉,深圳市保險同業公會近日組織召開了重疾險專題醫學研討會,邀請法醫學、臨床醫學、司法鑒定以及保險學等方面的專家學者,就友邦保險公司重疾險合同中爭議較大的條款進行研討。研討會對一些重大疾病的定義、臨床診斷、承保范圍等方面取得了初步共識。 記者昨天也曾就“初步共識”內容致電業內人士咨詢,業內人士表示初步共識內容目前尚不能公布。但保險業一定會把投保人對重疾險的質疑當成推動產品改革的動力。保險與醫學專家通過共同研討,總的看法是,重疾險現行條款沒有大毛病,但局部不合理是存在的,下一步會對不合理部分進行修改。這就為豐富和完善重疾險產品、更好地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保險需求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