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俞燕發 自北京
昨天,保監會發布了今年首季保險中介機構退市公告,截至3月底,共有11家保險中介機構退市,而其中的北京國利保險經紀公司(下稱“北京國利”)更是創下了保險中介公司存在時間最短的紀錄。
成立于2005年11月,到2006年2月就被罰退市的北京國利,前后只存在三個多月的時間。就在上月,在保監會首次發布的“專業保險中介機構不予行政許可或撤銷行政許可公告”中,因劉勃翀、時衛東、高清斌和劉世等多名高管提供虛假任職資格材料,北京國利被撤銷行政許可,并被處以三年內不能再申請設立的懲罰。
而在此之前,絕少有因高管的虛假材料而被勒令退市的保險經紀機構。
根據《保險經紀公司管理規定》(下稱“《規定》”),保險經紀機構高管應具備大學專科以上學歷(金融保險從業10年以上的不受此限)、持有《資格證書》(具有企業管理3年以上經歷的不受此限)、從事經濟工作2年以上和品行良好等條件。保險經紀機構任用高管時,需向保監會提交擬任高管的身份證明、學歷證書、《資格證書》和從事相關工作的證明材料。
在這些條件中,對于保險經紀機構的擬任高管來說,《資格證書》無疑是一個不算低的門檻。
一位保險經紀公司人士表示,由于考核機制較嚴,高管們想取得保險經紀從業資格證書并非易事。這也使得一些保險經紀機構不惜提供虛假材料,以求蒙混過關。由于近期連續發現多起提交虛假材料的事件,已引起保監會的高度重視,除了加大檢查和處罰力度外,還開始對外披露不予許可或撤銷許可的情況公告。
目前尚不可知北京國利的虛假材料具體涉及哪些內容,但有關資料顯示,涉及材料造假的北京國利高管之一的劉勃翀,另一個身份是去年設立的北京友安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注冊號: 1 1 0 1 0 2 2 8 8 6 1 0 3)的法定代表人。
《規定》要求,保險經紀機構及其分支機構高管不得在保險公司、其他保險經紀機構、保險代理機構或存在潛在利益沖突的機構中兼職。對于存在申請時仍在保險公司或其他保險中介機構中工作等情況的擬任高管,保險經紀機構應提交相應的說明材料,如提供虛假材料或者隱瞞不報的,保監會將對該任職資格不予核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