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報訊(記者 余彥君)《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7月1日正式實施,但強制責任險條款和費率尚未出臺。業(yè)內(nèi)人士預(yù)計,強制責任險保額最高可能只有5萬,車主單買強制責任險還不夠,還得買商業(yè)第三者責任險作為補充。
根據(jù)《條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一個法定險種,每臺機動車必須投保,各保險公司不得拒保。該險種采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只要車輛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第
三者人身損傷,不論是否有責任都要賠償。
而目前,車主買的商業(yè)三責險,實行的是“責任賠償”原則,承保的公司根據(jù)車主在交通事故中承擔的責任比例來賠償,酒后駕駛、無證駕駛均等情況不在賠償范圍。
深圳保險同業(yè)公會有關(guān)人士昨日稱,機動車責任強制險的條款和費率還沒出臺,各保險公司目前還在觀望之中。由于強制保險具有“低保障、廣覆蓋”的特點,而且實行“無過錯責任賠償”原則,因此強制責任險的保額估計不會超過5萬元。
但《道路交通法》實施后,交通事故中的死亡賠償大幅增加,車主單買強制險顯然不夠。如果車主駕車撞人致死,如死者是深戶,死亡補償就要51萬元,再加生活補助、喪葬費、扶養(yǎng)費等合計可達80萬元左右。如果強制責任險可以賠償5萬元,而根據(jù)《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guī)定,無責撞死人車主仍需賠償強制責任險限額超出部分的10%,車主還需自掏腰包。業(yè)內(nèi)人士稱,《條例》實施后,車主還需購買商業(yè)第三者責任險,作為強制責任險保障的一個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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