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陳敏華) 保險資金拓入實業投資的“口子”正式撕開。昨天,保監會正式發布了《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項目試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開始允許保險資金進入基礎設施項目投資。
按照《辦法》內容,保險資金將實行間接方式投資,投資范圍嚴格限制在交通、通訊、能源、市政、環境保護等國家級重點基礎設施項目領域,同時規定試點初期僅限于已建
成項目。同時,保監會還對參與的保險公司提出資質要求,并創立了資金托管和獨立監督等制度。保監會表示,試點初期,保監會將全程跟蹤監管,及時發現和防范試點可能出現的風險。
為了防止一哄而上,保監會對各保險公司拓入實業領域的投資規模和比例進行了嚴格限定,其中壽險公司投資余額不得超過該公司上季度末總資產的5%,財險公司投資余額不得超過該公司上季度末總資產的2%。對于投資某單一項目,壽險資金不得超過該項目總預算的20%,財產資金不得超過該項目總預算的5%。
此前市場傳聞沸沸揚揚的信托方式并沒有納入試點方式,據悉,投資計劃將可以采取債權、股權、物權及其他可行方式投資基礎設施項目。保險機構通過購買專業機構設立的投資計劃,將投資管理交由專業機構運作,防范經驗不足引發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