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余喆 北京報道
由于保險業具有現金流動頻繁、金額巨大的特點,在銀行系統反洗錢監管越來越嚴格的情況下,洗錢者開始將視線投向保險這個對保額擴張極度渴望的行業。
“保險洗錢最常見、也是最主要的方式是所謂的‘長險短做’。”一位保險公司資深
人士告訴記者。他解釋,“長險短做”就是通過購買高額長期壽險,先一次性繳納全部保費,保險合同成立后過了很短時間就要求退保,按保單的現金價值拿回資金,完成洗錢過程。由于我國規定一個人可以同時購買多份保單,洗錢者可以通過這種方法一次性“漂白”大量“黑錢”,并可以要求保險公司將退保金打到與投保時不同的賬戶,甚至直接現金退保。“由于退保是投保人的權利,保險公司無權干涉,只能收取一定手續費了事。”該人士表示。
另外,目前很多銀行開辦了保單質押業務,如中國銀行就規定,“持有中行指定保險公司開具的、具有現金價值的人壽保險保單的投保人、被保險人或經團體投保人授權的被保險人,均可申請人壽保險保單質押貸款。”通過保單質押可以獲得保單現金價值的80%,這更方便了洗錢者套現。
由于目前國內保險市場競爭激烈,各保險公司對保額擴張均十分渴望,這就造成了一些保險公司對保單審核不嚴,甚至存在內部人與洗錢者勾結、大開方便之門的情況。
“另一種方式是‘團險個做’,也就是說以企業的名義為員工購買團體保險,然后過一段時間要求退保,保險公司將資金打回企業或者其指定的個人賬戶中。”該人士表示,目前一些國有企業的管理人員經常通過這種方式私分國有財產。“這些打回去的錢有的是分給單位職工做福利了,其實是變相逃稅,要是這種情況還好些,但有的時候就直接進到高管自己的腰包里了,底下的職工連上過團險都不知道。”
據記者了解,一些不法分子還通過“地下保單”達到洗錢的目的。“地下保單”是這樣的流程:港澳地區保險公司的推銷員在內地向內地居民進行推銷,內地居民在內地簽署投保單、繳納保費,然后由推銷人員將投保單、保費攜帶到境外,由港澳地區的保險公司在當地簽發保單。洗錢者只要將“地下保單”在境外退保或者質押,就可以拿到“洗好”的錢,實現將“黑錢”轉移到境外的目的。
去年5月,浙江保監局對溫州地區的地下保單進行了調查,結果顯示該地區的地下保單保費至少在3000萬美元以上。而地下保單不僅在廣東、浙江等東南沿海地區泛濫成災,目前已有向北京等內地城市蔓延之勢。
針對保險業內的洗錢暗流,保監會予以了高度重視。去年八月保監會下達了《關于規范團體保險經營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中第四條就規定保險公司應要求投保人提供被保險人名單,并提供有效證明,確認被保險人同意投保團體保險事宜。投保人退保時保險公司應要求投保人提供有效證明表明被保險人知悉退保事宜,并要求保險公司必須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將退保金退至原繳款賬戶。專家表示,這一條款實際上就是針對“團險個做”這一不法行為“量身定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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