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起粵養老金繳工資8%
全國人大代表、省勞保廳廳長方潮貴表示,到手的錢不會縮水
本報訊 從今年7月1日起,廣東將出臺相關細則,采用新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個人賬戶由11%調整為8%。昨日,全國人大代表、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方潮貴透露了這一信
息。
方潮貴表示,新辦法絕對不會讓群眾的養老金“縮水”,而且還有激勵機制,繳費時間越長,養老金就越高。
記者(以下簡稱記):從今年1月1日起,國家改革了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廣東相關的實施細則什么時間會出臺?
方潮貴(以下簡稱方):去年年底國務院頒布了《完善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決定主要是為了進一步做實個人賬戶,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我省目前正在研究制定過渡方案,計劃從7月1日開始實行新的計發辦法。
記:很多人覺得個人賬戶縮水了,退休以后的待遇也會縮水?
方:實際上不是這樣的。養老金是由兩部分組成,一個是基礎養老金,一個是個人賬戶養老金。
以前基礎養老金月標準為所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賬戶養老金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含利息)除以120。改革之后,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不僅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還有一個個人指數化的月平均繳費工資,繳費每滿1年發給1%。這樣就有一個激勵機制在里面,跟你的繳稅掛鉤,多繳稅就多得。以前你交十五年跟交二十年沒有多大差別,現在不是了,如果早退休,你的待遇就少一點。所以這個制度絕對不會讓新退休的人待遇降低的。
記:“舊人”還是用“舊”辦法?
方: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基本養老金。實行新方案之后,新參加的就用新的辦法。而在這之前參加,到現在還沒有退休的這些人,會有一個過渡的辦法,現在我們正在做這方面的測算,但絕對不會出現養老金降低的情況。
另外,我們還有一個改革,就是比如說你到60歲了,但累計繳費年限只有13年,未達到15年的最低標準,我們可以允許你再多繳兩年,到62歲再退休。
記:在去年的全國人大會議上,您提交了一份議案,建議將惡意欠薪行為寫進《刑法》,新增一條“欠薪逃避罪”,您覺得效果怎么樣?
方:有效果呀!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何魯麗去年年底就曾表示,將研究在《刑法》等相關法律中,增加對欠薪逃匿等嚴重違法行為追究刑事責任的條款。當前,關鍵是要盡快確定罪名的構成要件和懲罰措施。這次想通過議案的方式再次推動一下。
本版采寫:本報記者 李斌 普德法 田霜月 韓福東 實習生 安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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