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記者 肖莉 實習生 朱佳敏版責任編輯 王杰
中國保監會昨天宣布,中國保險保障基金理事會已在北京正式成立,由13個單位共同組成,將負責監督保險保障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是保險業防范和化解風險的一道重要防線。
據悉,中國保險保障基金理事會第一屆理事會的13個理事單位分別是:財政部、央行、稅務總局、國務院法制辦、中國人壽、平安人壽、泰康人壽、友邦上海分公司、中國人保、太平洋產險、永誠產險、中國人壽再保險、慕尼黑再保險北京分公司。
根據2005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中國保險保障基金將由保監會集中管理、統籌使用,理事會則主要對保險保障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實施監督。
保險保障基金是保險公司自我募集形成的行業互助性質的法定基金,在保險公司被撤銷、被宣告破產等情形下,用于向保單持有人或者保單受讓公司等提供救濟。該基金的成立,將改變之前保險公司出事后,由國家“買單”的傳統做法。但保險保障基金如何管理和監督,成為基金設立以來備受關注的焦點。
除了保險業的保險保障基金之外,我國銀行業也在考慮實行類似的制度———銀行存款保險制度。和四大國有銀行對銀行存款保險制度持有不同意見類似,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在擬定過程中,也出現了監管方和各大保險公司的利益博弈。
目前,中國保險保障基金已經積累了超過50億元的資金,并且今后還將以每年超過20億元的速度增加。一旦有保險公司出現問題需要退出市場的話,通過保險保障基金,就能保障投保人的利益。
保險保障基金由各保險公司繳納形成,由中國保監會設立保險保障基金專門賬戶。根據《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所有境內合法的保險公司,應當分別按照其財產險、意外險和短期健康險業務自留保費的1%,有保證利率的長期壽險和長期健康險業務自留保費的0.15%,無保證利率的長期壽險業務自留保費的0.05%繳納保險保障基金,并實行按年計算,按季預繳。
從《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開始實施起,保監會已開始研究制訂相關的配套制度,規范保險保障基金的繳納,加強保險保障基金的管理,安排保險保障基金的投資組合,籌建保險保障基金理事會等。
保監會副主席李克穆稱,今后保監會將會進一步加強對保險保障基金的管理,希望各理事單位充分發揮監督權,對我國保險保障基金制度的完善多提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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