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陳敏華) 隨著保險中介機構的迅猛發展,保監會昨天表示將啟動公估、經紀及代理等三個專業中介管理規定的修改,新規定有望在年內出臺。
根據保監會公布的統計資料,2005年,專業保險中介公司出現了比較好的增長勢頭,保險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實現保費收入204.95億元,同比增長59%,占總保費收入的4.16%。保險公估機構評估的估損金額90.79億元,實現公估服務費收入2.97億元,較上年同期
增長98%。
另外,保險經紀公司和保險公估公司首次實現全行業盈利,分別實現利潤774萬元和2023萬元。
但現行的《保險公估機構管理規定》、《保險代理機構管理規定》和《保險經紀機構管理規定》事實上跟市場需求仍有部分脫節。據了解,現行的《保險公估機構管理規定》是2001年頒布實施的,由于缺乏《保險法》的法律定位,一直沒有進行系統修訂,已經不適應保險公估市場發展和保險公估監管的需要。而國務院《評估行業管理條例》有望于今年出臺,《保險法》修訂稿也將保險公估機構納入立法范圍,因此,修改《保險公估機構管理規定》的時機已基本成熟。
另外,《保險經紀機構管理規定》和《保險代理機構管理規定》在2001年頒布實施后,2004年12月曾進行修訂,但為了適應市場發展的需要,仍需根據新《公司法》進行相應調整和修訂。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全國共有保險中介公司1800家,其中保險代理公司1313家,保險經紀公司268家,保險公估公司219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