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啟動三個專業中介管理規定修改
記者從中國保監會獲悉,為促進保險中介市場健康發展,更好地規范專業中介公司經營活動,維護保險中介市場秩序,保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保監會于今日啟動了三個專業中介管理規定修改,據悉,各項新規定有望年內出臺。
據了解,國務院《評估行業管理條例》有望于今年出臺,而《保險法》修訂稿也將保險公估機構納入立法范圍。因此,修改《保險公估機構管理規定》的時機已基本成熟。與此同時,為了適應市場發展的需要,如新《公司法》的要求,保監會還擬對《保險代理機構管理規定》和《保險經紀機構管理規定》進行相應調整與修訂。
據悉,現行《保險公估機構管理規定》是2001年頒布實施的,同期頒布實施的還有《保險經紀機構管理規定》和《保險代理機構管理規定》。2004年12月,《保險代理機構管理規定》、《保險經紀機構管理規定》得以修訂頒布,并于2005年1月1日起生效。而《保險公估機構管理規定》由于缺乏《保險法》的法律定位,一直沒有進行系統修訂,只是在2004年《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程》和《關于加強保險公估機構管理的通知》文件中進行了部分修改,總體來看,不適應保險公估市場發展和保險公估監管的需要。
來自保監會的統計表明,2005年,專業保險中介公司保持了持續穩定增長勢頭,保險經紀公司和保險公估公司首次實現全行業盈利,分別實現利潤774萬元和2023萬元。2005年,保監會共批設533家保險專業中介公司,有64家終止經營。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全國共有保險中介公司1800家,其中保險代理公司1313家,保險經紀公司268家,保險公估公司219家。2005年,保險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實現保費收入204.95億元,同比增長59%,占總保費收入的4.16%。保險公估機構評估的估損金額90.79億元,實現公估服務費收入2.97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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