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2月15日電 (記者 韓潔、吳瓊)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15日稱,將修改專業中介機構三項管理規定,新規定有望年內出臺。
現行的《保險公估機構管理規定》是2001年頒布實施的,同期頒布實施的還有《保險經紀機構管理規定》和《保險代理機構管理規定》。
后兩項規定已于2004年12月得以修訂頒布,并于2005年1月1日起生效。而《保險公估機構管理規定》由于缺乏《保險法》的法律定位,一直沒有進行系統修訂,只是于2004年在相關文件中進行了部分修改,總體來看已經不適應保險公估市場發展和保險公估監管的需要。
據了解,國務院《評估行業管理條例》有望于今年出臺,而《保險法》修訂稿也將把保險公估機構納入立法范圍。因此,修改《保險公估機構管理規定》的時機已基本成熟。
與此同時,為了適應市場發展的需要,如新《公司法》的要求,保監會還計劃對《保險代理機構管理規定》和《保險經紀機構管理規定》進行相應調整與修訂。保監會的統計表明,2005年中國的專業保險中介公司保持了穩定增長勢頭,保險經紀公司和保險公估公司首次實現全行業盈利,分別實現利潤774萬元和2023萬元。
2005年,中國保監會共批設533家保險專業中介公司,有64家終止經營。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全國共有保險中介公司1800家,其中保險代理公司1313家,保險經紀公司268家,保險公估公司219家。
2005年,保險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實現保費收入204.95億元,同比增長59%,占總保費收入的4.16%。保險公估機構評估的估損金額90.79億元,實現公估服務費收入2.97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98%。(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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