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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保險有23不準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06日 11:08 四川在線-華西都市報

  本報訊 (記者董天剛)“代理人不得做虛假或者誤導性說明、宣傳”。昨日,保監會頒布了“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拋出了代理人賣保險的“23不準”。對違規代理人,中國保監會將給予警告,并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根據規定這23種行為包括,代理人不得做虛假或者誤導性說明、宣傳;不得擅自印制、發放、傳播保險產品宣傳材料;不得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對保險產品的紅
利、盈余分配或者未來不確定收益作出超出合同保證的承諾等。

  除了“23不準”外,還要求代理人展業應當出示《展業證》;保險營銷員銷售分紅保險、投資連結保險、萬能保險等人身保險新型產品的,應當提醒客戶購買此類產品的投資風險;保險營銷員應當將保險單據等重要文件交由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本人簽名確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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