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王小明 深圳報道
2005年12月31日,一份名為《利用外資促進我國保險業發展》調研報告(下簡稱“該報告”)悄然爬上中國商務部的網頁,引起業界高度關注。
盡管其網頁明確標識“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但由于其作者楊亞沙亦商務部
研究院外國投資研究部人士,業內人士還是將其作為一種準官方姿態進行解讀。
一不愿透露姓名的某國際大型保險公司亞太區市場研究人士認為,2006年是中國保險業入世保護期最后一年。歲末年初之際,作為中國對外窗口的政府部門發布這樣的報告,是對中國保險業開放幾年來發展成績的肯定,目的應在于打消外資對中國政策的疑慮,安撫現有外資公司同時,向更多尚未進入中國市場的國際保險大鱷發出邀請。
該報告認為,壽險領域,外資保險公司與中方大型國有企業聯姻成立的保險合資公司總體“經營狀況較好”。但“從企業發展來看,此類合作存在著制約合資公司發展的因素,如中方企業不了解保險市場及業務,今后外資股東需等比例增資才能擴股,并需要征得中方股東同意等”。
而財險領域,該報告做出預測,“未來幾年里,外資財險公司經營的重點依然是外資企業的財產保險、貨物運輸險和相關的責任險,以及這些業務的再保險,其中很大一部分保險業務仍將來自本國在華投資企業。這些公司的業務重點將放在外商投資企業密集的東部地區。”
該報告認為,包括車險和企財險在內的外資財險公司很多險種的賠付率遠遠低于中資保險公司。有必要對外資財險公司開放法定車險業務,以借鑒其管理經驗和技術,同時也可分散由高額賠付所,產生的潛在風險。”
最后,該報告在對幾家中資公司進行分析后認為,中資財險和壽險公司運營情況不佳,承保狀況嚴重飽和、承包業務完全失衡。“我國保險業存在著很大的潛在風險”。于是,“上述制約外資保險公司的規定應盡快取消。這對打破和削弱大型中資保險公司的壟斷地位,促進保險市場競爭和發展,消除可能影響我國保險業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是十分必要和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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