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葉紫
日前,國務院發布了《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提出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指導思想和主要任務。改革的目標是:建立起適合中國國情,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重點是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其中重要的一環是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做實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目前個人賬戶空賬年增1000億元
從1997年起,中國建立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障制度,原則是:社會統籌基金現收現付,用于互助共濟;個人賬戶基金實行積累,用于職工個人未來養老。
但實際上,由于養老保險基金過去沒有資金積累,現有退休職工養老金的發放,必須動用現在正在工作的職工所繳納的個人賬戶基金。到今年,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為1.73億人,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4350萬人,撫養比例為4∶1。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官員透露,社保個人賬戶的空賬2004年達到7400億元人民幣,并以每年1000多億元的規模擴大。
為確保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近5年來,中央財政對基本養老保險的補貼金額達2093億元。隨著中國人口老齡化速度的加快,預計到2020年,領取養老金的退休者將超過1億人,屆時撫養比例將達到2.5∶1,如果僅靠當期征繳的養老保險金和財政補助將難以為繼。中國養老保險制度能否可持續發展,關系到社會人心的安定,已成為擺在中國政府面前的迫在眉睫的重大課題。
做實個人賬戶,積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重要舉措,也是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從2001年起,國務院開始在遼寧省進行做實個人賬戶試點。此后在吉林、黑龍江兩省試點。國務院在《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以下稱《決定》)中要求,繼續抓好東北三省做實個人賬戶試點工作,抓緊研究制訂其他地區擴大做實個人賬戶試點的具體方案。
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明年起個人賬戶規模由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
《決定》規定,為與做實個人賬戶相銜接,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
這次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對不同時間參保的職工,有不同的規定,即“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逐步過渡。
“老人”是指本次《決定》實施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仍按原來的規定發給基本養老金。
“新人”是指1997年《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實施后參加工作的職工。“新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退休后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中人”是指1997年國務院上述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本次《決定》實施后退休的職工。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中人”,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本次《決定》實施后到達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官員表示,改革養老金計發辦法,是為了建立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計發辦法改革后,參保人員工作時每多繳1年的養老保險金,退休后就能多得1%的養老金,上不封頂,有利于形成“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約束機制。這對于做實個人賬戶有重要意義。
多項措施完善養老保險制度
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
國務院《決定》要求,各級政府要繼續把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作為首要任務,不得發生新的基本養老金拖欠。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都要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要以非公有制企業、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工作為重點。
《決定》還要求,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與監管,凡是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各地要按照建立公共財政的要求,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社會保障的資金投入。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工資和物價變動等情況,國務院適時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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