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1月8日電 (記者 劉錚、毛曉梅) 作為農業支持保護體系的重要部分,我國農業保險連續十年萎縮。中國保監會8日發布的調研結果認為,當前我國農險面臨缺乏巨災支持保護體系、缺乏財政稅收支持、缺乏相關法律法規等“掣肘”。
“是否擁有巨災風險支持保護體系是中國農業保險與發達國家農業保險存在的一個主要差別。”保監會財險部副主任郭左踐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
發達國家政府大多通過提供再保險或建立巨災保險基金的形式為農業保險提供政策支持。如,法國政府建立國家農業保險專項基金,承擔除雹災之外其他絕大部分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我國沒有巨災支持保護體系,巨災損失完全由保險公司獨立承擔,保險賠付率居高不下。
對農業保險的補貼是世界貿易組織規則所允許的。如美國對農業保險的平均補貼達到保費的50%左右,其中巨災保險補貼全部保費;多數開展農業保險國家對農業保險業務免征一切稅收等。
“由于缺乏政府直接扶持,受農民收入水平和購買能力所限,如果保險公司完全按照市場價格制定保險費率,農民買不起;如果按農民可以接受的標準制定保險費率,保險公司則賠不起。我國農業保險經營與發展陷入兩難境地。”郭左踐介紹。
同時,我國缺乏農業保險的法律法規。美國、法國、日本等發達國家對農業保險都制定有專門的法律法規,而中國尚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
“法制的缺失給農業保險實踐帶來了較多困難,如農業保險的定位、政府在政策性農業保險中的作用和地位、對農險的支持扶持原則、對農險投保人利益的保護、對保險公司的保護等都不能有效落實。”郭左踐指出。
為促進農業保險的發展,保監會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快農業保險立法工作,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明確對農業保險業務的稅收減免政策,建立農業巨災保險基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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