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4億元天價單原形:保額14億元保費129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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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31日 02:57 第一財經日報 | ||||||||
614億元是“保障范圍”,業內人士指經紀公司故弄玄虛 本報記者 余銘 田宇 發自深圳 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安財險”)獲得614億元“天價保單”一事爆出一大“冷門”,記者日前得到消息稱,該保障總金額高達600多億元的“天價保單”,保費收
多位業內人士對此表示了質疑。一位保險業內人士明確告訴記者,“如果是614億元的保額,那只支付129萬元保費是不可能的,因為這意味著這一單的費率近于十萬分之二,那保險公司為了什么?” 5月20日,華安財險深圳分公司與深圳市鹽田港集團(下稱“鹽田港”)簽署了一份保險協議,由華安財險獨家為鹽田港提供自2005年5月至2006年底(共計20個月)的保險保障,保障總金額達614.8億元。此消息經媒體報道后立即引起業內極大關注。 華安財險和鹽田港此次簽署的保險項目內容涉及鹽田港本部及下屬16家企業,保險內容包括財產一切險、機器損壞險、現金險、公眾責任險、雇主責任險、碼頭營運人責任險、機動車輛險7個險種,標的類型包括港口、碼頭、惠鹽高速公路、梧桐山隧道、石油化工、物流與倉儲等。對于這樣一份被很多媒體認為是“大保單”的項目,記者獲悉的情況卻是,鹽田港為這份保單只支付了總計129萬元的保費。 “我們支付的保費一共是129萬元,”鹽田港有關部門負責人在回答記者關于為該614.8億元保單共支付多少保費問題時如是作答,“我們與華安財險簽約是根據合同招標來的,而保險保障金額是江泰保險經紀公司測算出來的。保險經紀公司是這么宣傳的(保險保障金額614.8億元),合同上沒有這么簽。這是他們的一個算法! 記者致電華安財險總公司,希望能夠對該業務的情況了解得更清楚一些。華安財險辦公室一位人士對記者表示,見諸媒體的內容他事后才知道,消息應該是由江泰保險經紀公司單方面發布出去的。面對記者關于保額實際數字是否為614.8億元的疑問,該人士這樣說:“這個數字是一個累計的金額!彼硎,記者如果要采訪,要經過請示,如獲許可,再安排相關部門予以解釋,記者應事先報送采訪提綱,然后公司方可安排。記者隨后傳真去采訪提綱,但截至發稿時,并沒有收到回復。 記者找到了該筆業務的中介方——江泰保險經紀公司,記者從該公司了解到,華安財險和鹽田港所簽合同的保額為14.8億元,主要涉及固定資產。 “614億元?哪個報紙登的?因為我沒有看到,所以也不太好說什么!苯┍kU經紀公司總經理陸先生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作上述表示。他稱不清楚614億元這份保單的具體情況,但他同時也表示,“614.8億元和129萬元確實不匹配,差距太大了點。不過這個業務是深圳分公司做的,總公司這邊知道,但因我不是太了解細節,所以很難評論! 隨后記者找到江泰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黃經理,他認為媒體不該把注意力集中在614億元上,“題目(指614億元上標題)令人誤解”。他表示,614億元指的是一個保障范圍金額,如果題目寫成“促成14.8億元保險保單,保障范圍高達614億元才準確”。不過,記者在遍尋了近期有關該事件的大多報道后,沒有在一篇報道中找到他所提到“14.8億元保險保單”這個說法,而且,相關報道中凡是與保單保額有關的地方,表述皆是“保障總金額614.8億元”這個說法。 記者注意到,14.8億元為合同中所簽的“保額”數目,而614.8億元則是指“保障總金額”數目,在“保額”和“保障總金額”兩種說法下,兩者的數目竟然相差了600億元。 對此,江泰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副總廖女士詳細地給記者作了講解。她告訴記者,該項目主要涉及鹽田港西港區碼頭,該碼頭每年有38萬個標箱的吞吐量,那么在20個月(該保險項目的期限)內就有近60萬個標箱的吞吐量。以每個標箱10萬元計,這個期限內標箱的累計總價值達600億元,相對應,就可測算出的保障范圍就有600億元。她強調,600億元是一個“保障范圍”的概念。 這600億元加上14.8億元的合同保額,就是目前看到的614.8億元保障總金額這個數字。 記者就此問題請教一位財產保險業內資深人士,該人士對記者表示,這個數據這樣報出來“是個笑話,行業內一般不會如此表述。保險經紀公司是把責任額算進來了,‘責任’折成了物質。”他認為這種表達方式存在問題,可能會造成承保方和客戶之間的誤會!敖浖o公司是在作宣傳”。 某保險公司一位負責人則直接對記者表示,他理解的保障范圍總額就是保額,經紀公司如此做法是故弄玄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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