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險制度方案原則獲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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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06日 09:22 京華時報 | |||||||||
本報訊 (記者 陳琰) 央行副行長吳曉靈昨天在公眾場合向媒體表示,央行牽頭設計的存款保險制度已經國務院原則性批準,目前正在由央行金融穩定局具體組織實施。這項制度最快將于年內實施。 據介紹,存款保險制度是指由經營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按照所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向特定的保險機構繳納一定的保險金,當投保金融機構出現支付危機、破產倒閉或者其
它經營危機時,由特定的保險機構通過資金援助、賠償保險金等方式,保證其清償能力。 吳曉靈介紹,研究中的存款保險制度將平等對債權人和自然人實行限額賠付,但她未就具體的賠付限額作進一步說明。此前有消息稱,對于存款保險賠付的上限考慮有兩種標準:一是按照人均GDP的3倍金額進行賠付;二是按照使90%存款人得到全額賠償的標準賠付。這樣計算下來,大概每位存款人的獲賠上限為2萬元到3萬元。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魏加寧表示,央行不堪重負是推出存款保險制度的一個重要誘因。從之前的“海發行”、“廣國投”等大型金融機構破產事件,到去年券商的接二連三倒閉,最后的實際買單人都是央行。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后,央行所承擔的壓力將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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