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交通事故賠償責任規定強制保險限額4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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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30日 08:05 新聞晨報 | |||||||||
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賠償責任有詳細規定 強制保險限額4萬元 《上海市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賠償責任若干規定》將于4月1日起實施。
《規定》顯示,本市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為4萬元。事故損失超過第三者責任險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按照事故責任的輕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具體來說,機動車負全部責任的要承擔100%的賠償責任;負主要責任的要承擔80%;負同等責任的要承擔60%;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 看點:本市率先實施強制保險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讓市民心中更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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